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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获奖信息:“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以下为《经济法学(第四版)》的配套数字资源,这些资源在您购买图书后将免费附送给您: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9787562086673
  • 4版
  • 282808
  • 44242373-7
  • 法学
  • 法学
  • D922.290.1
  • 法学
作者简介
王卫国,本书主编,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教学名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和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国际破产学会创始会员,东亚企业破产重组协会中方主席,香港大学亚洲国际金融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1999年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讲法制讲座“依法保障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2008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讲专题讲座“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1994-2004年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1994年以来参加民法典、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电信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价格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许多重要民事经济立法、经济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修订的专家论证工作。
  
  李东方,本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首届经济法博士,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金融证券法方向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研究学者,中央党校哲学社会科学骨干研修班学员。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商系副主任。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员,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与证券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广州、重庆、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长期以来从事经济法、民商法和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代表性的学术著作有《上市公司监管法论》《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公民的物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公司法教程》《公司法学》《人文资源法律保护论》《经济法学》《市场管理法教程》《经济法案例教程》《证券法学》《证券法》《从遗产到资源——西部人文资源研究报告》等。主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证券监管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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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出版的国家重点图书。列入该规划项目的各类选题,是经严格审查选定的,代表了当今中国图书出版的高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作为国家良好出版社,有幸入选承担规划项目中系列法学教材的出版,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任务。
  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高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它以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阐释教材内容,既加强了法学教材的多样化发展,又加强了教材对
  习方法与兴趣的正确引导。它的出版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多年来对法学教材深入研究与探索的职业体现。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长期以来始终以法学教材的品质建设为首任,我们坚信“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出版,定能以其独具特色的高文化含量与创新性意识成为法学教材的品牌。
目录
绪论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体系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市场竞争原则
第二节 宏观调控原则
第三节 市场竞争原则与宏观调控原则的关系
第三章 经济法的属性
第一节 经济法以社会公共性为本位
第二节 经济法以确认和规范国家干预为特征
第三节 经济法主要属于社会法
第四章 经济法的权力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
第二节 宏观调控权
第五章 经济法与私权
第一节 私权与市场制度
第二节 对私权的制度激励
第三节 经济法与私权减损
第四节 经济法对私权的保障和服务
第六章 经济法的适度干预
第一节 适度干预的原因
第二节 适度干预的反面
第三节 如何保障干预的适度
第七章 经济法责任
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形式
第三节 经济法责任追究机制
第八章 经济法的非传统性
第一节 经济法是否有民法般严密的体系
第二节 经济法是否有民法般精确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是否应该有专门的经济诉讼法__
第四节 经济法是否应该有独特的法律责任体系
第五节 经济法学理论的所缺与所需
……

第二编 经济法主体
第三编 市场监管法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